原著與改編

前言:

昨天的長文,終於完結了。但一如KURSK兄的留言,港人似乎仍然沉醉於無間世界當中。

這個世界上,至少有二百件事比 徐步高案:死因庭續研訊梁成恩被殺案 更值得討論,但可惜的是報章

頭條摘要 所選取的角度幾乎都是梁成恩如何因對調吃飯時間而成為「替死鬼」!!!

難道這就是香港???

內文:

本來珠玉在前,我也不好意思再寫更多有關「原著與改編」的理論,詳閱

http://www.xanga.com/chiuchiulung/573530629/item.html

但一想到徐步高案審結後,部分愛好投機的香港電影製作人務必空群而出將故事大拍特拍,我又按捺不住要「先下手為強」。

事實上,奇案片向來都是香港電影界的一路奇兵,其中最著名的莫過於今年電影節焦點導演邱禮濤夥拍金像影帝黃秋生的《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飽》。

只可惜,香港絕大部分奇案片的作者並沒有對那些奇案及案中的主角作出具有深度的分析。反之,為了製造煽情的效果,他們均習慣剝削故事中的主人公,及當中的(性)暴力內容。

簡而言之,香港的所謂奇案片,充其量只是一些以噱頭為賣點的再創作。

就我記憶所及,我沒有看過一部認真地分析犯罪心理,或含嚴謹資料搜集的港產奇案片,更遑論從中反思人性醜惡/善良的作品。

當然,我不能要求導演們重組整個犯罪過程,這是警方和紀錄片作者的份內事,但可不可以不要只懂加入個人的惡念和性幻想充撐全片呢?難道認真地分析一下心理便不能賣座嗎?

誠然,當我們嘗試概括這個奇怪的現象的時候,不難發現,問題其實不單源自那些不學無術的電影製作人──事實是,以文化人自居的本地作家甚少會認真地以那些奇案作為書籍素材。

於是,製作人要不自行作資料搜集,要不沿用坊間以「煽色腥」為大方向的「報刊」。

「源於生活,高於生活」是戲劇的基本要求,可惜我們的電影製作人比較喜歡爬糞,而在高雅/低俗二元對立的香港,我們沒有沉默的羔羊,只有赤裸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