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Nov
我曾經困惑電影的存在意義,不懂影像的再現價值在哪,更不懂拍電影是為了什麼?再現不同等於實現,既然不能確切將事實呈現出來,那麼影像的目的是為了讓觀影者滿足,亦或只是實現個人私慾?
每部根據真人真事改編而成的電影,必會在電影序場時打上這句話:based on a true story。既然是story,又怎麼會是true呢?
最近看Rudolf Arnheim 的 film and reality。在 the projection of solids upon a plane surface 這段中,提到攝影機就像網膜一樣,只能從一個角度看到物品,因此即便再現一個相當簡單的的物像,還是有效果好壞的情形,攝影機並非只是一個機械記錄過程,而是在對物體性質有研究的前提下,為了特定效果,有意地去選擇拍攝位置。而在reduction of depth中提到,當人們在面對極近的影像(失去立體)時,有 ”體積不變” 和 ”心理不變” 的心理反應,忽略真實的物理現象。(在物理上,視野中任何物象在眼睛網膜上的投影,其體積是同距離的平方成反比。)舉例來說,當一般人在畫長方形時,看到的是平面長方形,畫出來的仍然是長方形,在無意中忽略物像離眼睛遠端與近的縱深變化。
當人們觀看影片時,並不會去刻意要求聽到完整現場音,例如:踩在樹葉上的沙沙聲、路上汽機車聲、電器用品的嗡嗡聲。因為人會用自己的親身生活經驗,去合理化影像的動作。觀影者不會去在意有沒有真的聞到那朵玫瑰花香味;不會去計較那刀子有沒有真的那麼銳利。在意的是,”看”起來有沒有那麼香,”看”起來有沒有那麼利,所以凡是其中心特徵不能加以形象化表現的事件,都不宜於拍成電影。
我們的眼睛,我們的心理,都會消除縱深物體變化,都會想像物像應該呈現的效果。那是不是意味著就算真實存在我們眼前,我們也不一定會全盤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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